香港商報評論員 于文
完善選舉制度後誕生的第七屆立法會,運作已逾三年,在「愛國者治港」原則引領下,展現出理性務實、專業(yè)高效的新氣象;為了議會的長遠制度化建設,把優(yōu)良風氣延續(xù)下來,立法會昨全票通過了新《議員守則》以及相關配套修訂,列明議員操守及工作表現要求,優(yōu)化議會運作,以更好監(jiān)察議員,提升履職效能。新《守則》的制定,既體現了議員加強自我管理、自我監(jiān)督、自我完善的高標準,也讓全港選民更好監(jiān)督相關議員,確立議員向選民問責的新準則、新規(guī)範。
任何制度或規(guī)範,均須與時俱進,不斷修訂完善,尤其是在過去曾經有過深刻教訓。新《守則》一大意義,在於為議員行為劃清明確底線,從制度源頭防止議會重回泛政治化、內耗不斷的泥淖。回顧過去,立法會一度被議員「拉布」、肆意叫囂、搶佔主席臺等亂象干預,導致議事癱瘓,民生法案寸步難行,社會深受其累,甚至出現「議而不決」之窘。立法屬三權分立中的一環(huán),肩負法律制定與社會規(guī)範之責,「拉布」行為費時失事,直接阻礙法案與撥款審議的推進,損害經濟與民生發(fā)展。新《守則》的制定出臺,正正旨在修正亂象、重建秩序,通過補洞堵漏,為立法會運作帶來提質增效的契機,確保議會事務得以順利進行。
新《守則》另一關鍵之處,在於規(guī)管議員紀律,包括針對改善缺席以至流會的無問責問題。新要求下,如有事缺席須事先申報並附合理理由,離港超過兩日亦須通知;如因無故缺席導致流會,主席可裁定罰款或其他處分。此外,還引入了五級懲戒機制,由升級後的「立法會監(jiān)察委員會」統(tǒng)一處理違規(guī)個案,取代過往僅限利益申報的監(jiān)察功能,處分包括書面警告、當面訓誡、通過議案譴責,甚至按情況暫停議員職務,並停止相關酬金與津貼發(fā)放。此舉不僅提升問責力度,亦透過客觀的標準,確保處分公正、透明、具阻嚇力。新《守則》獲得全票通過,反映議員願意接受高規(guī)格的規(guī)管,亦是「愛國者治港」下良政善治的新風體現。
事實上,新《守則》的核心並非懲罰,而是建構一套制度化的規(guī)範與文化,立法會議員作為民意授權代表,言行不單備受關注,更必須向選民負責,為每一票負責。往後,議員須在每年會期結束後兩個月內提交公開工作報告,列明出席率、政策倡議及相關工作成果,供市民查閱。此舉有助提升議會透明度,加強市民對議員履職的監(jiān)督與問責,確保議員更貼地、更到位回應市民。完善選舉制度後,社會和公眾對議員有更高期望和要求,議會須做好構建公開透明的規(guī)範機制。
本屆立法會自成立以來,議事回歸理性,成績有目共睹。目前已通過117項有利經濟、民生、社會發(fā)展的政府和議員法案,較上屆增加98%,並批出超過210項撥款建議,涵蓋經濟發(fā)展與民生改善等多個範疇,議政審批效率明顯提高。這些成果充分顯示本屆議會高效履職,推動香港社會穩(wěn)步向前。
《守則》的改革,既是對「拉布」亂象的整頓,亦加強了對議員紀律的監(jiān)督。議員必須以身作則,嚴於律己,做好事, 說好話,存好心,做好「三好」,營造風清氣正的議政環(huán)境,加快推動香港「由治及興」。